根据有关规定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另一个孩子: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)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:
(一)五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相当等级因公伤残人员;
(二)婚后不育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及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的补充规定》,城镇少数民族夫妻收养两个子女后怀孕的;
(三)从事井下作业五年以上,现仍从事井下作业的;
(四)经州(地、市)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,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中有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。
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婚夫妻(复婚者除外),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)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:
(一)城镇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、再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,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,或者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的子女数已达到三个,另一方未育的;
(二)农村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。
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,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,并报州(地、市)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十日,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。
第二十条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的夫妻,有非法送养亲生子女或者有遗弃、买卖亲生子女等违法行为的,不得再生育。
第二十一条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夫妻,其子女数已达到规定的计划生育数的,不得再生育。
第二十二条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提倡间隔生育;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,与上一孩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三年,女方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的,可以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。
我国关于农村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与城市有所不同。根据相关规定,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:
(一)一方为独生子女,只有一个孩子的。
(二)只生育一个孩子,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。
(三)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,只有一个女孩的(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)。
(四)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,只有一个女孩的。
(五)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(以村计算)的沿海垦区,只有一个女孩的。
(六)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,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,只有一个女孩的。
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,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,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。
近日,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,为支持河南实施三孩政策,该局近日已发文明确。从6月26日开始,国家发布了《社会保险法》。参保职工中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。各地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。待遇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。
中国已于2021年开放三胎政策,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。
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第十八条国家提倡结婚、生育、优生。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。
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,可以要求再生育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定。
少数民族也应实行管理计划生育,具体实施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制度规定。夫妻住所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不一致的,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。
2021年,中国开放三胎政策,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。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生育。需要注意的是,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同,生育的规则也不同。具体执行政策为准。